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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量:611发布时间:2017-11-29

根据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的需求,拟对合作单位及劳务单位进行招标入库,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单位及劳务单位入库项目

三、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四、招标范围:    

1、与本公司合作承担水利、市政、房建、绿化等项目;

2、施工阶段的劳务作业;  

3、具体项目以实际委托项目为准。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作单位    

1、具备较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外地企业需办理完成进甘备案,新区企业优先,与我公司合作的项目必须在新区纳税;

2、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房建施工、道路施工、园林绿化等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近三年(2014至今)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见本项目报名。

(二)劳务单位

1、具备较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新区企业优先,与我公司合作的项目必须在新区纳税;

 2、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见本项目报名。

六、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合作单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从事相关专业人员名单(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业绩复印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的承诺书。

6、必须承诺合作在兰州新区纳税。(以承诺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二)劳务单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承诺合作在兰州新区纳税。(以承诺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注:以上文件资料及附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0时00分,密封纸质版文件一份。

2、递交资料地点为:兰州新区经七路与省道201交汇处向东200米农投集团二楼(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地点:兰州新区经七路与省道201交汇处向东200米农投集团二楼

3、联系人:杨儒斌

4、联系电话:13919973661

 

                                           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8日